[天涯快讯]周报117:消弭耻辱需要更换城市地名吗?
By 天涯周报
at 2017-06-28 • 0人收藏 • 1678人看过
35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12-09
wanc99
2017-07-24
#1
http://www.951ac.cn/index.php?276916-1.html
2017-08-04
#5
作者:lxdlcl 回复日期:2009-04-13 17:16:54
我对我们的政府,司法机关是有些失望,但我们的有关部门还不至于差到“我们的程序很破烂司法机关一点公信力也没有,政府说什么老百姓不信什么。”那样的话,一切都完了。中国缺乏三权分立的监督体系,所以有点自己监督自己的嫌疑,这有些讽刺意义。相信我们的高层,我们的精英阶层早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要去变革,很难,因为各种利益阶层盘根错节,所幸新兴的网络力量让大家看到了希望,相信进步的思潮会逐渐荡涤陈腐的观念。所以我说我们的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会给网络民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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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你交代,你算个屁啊,不服就把你抓到局子李去
我对我们的政府,司法机关是有些失望,但我们的有关部门还不至于差到“我们的程序很破烂司法机关一点公信力也没有,政府说什么老百姓不信什么。”那样的话,一切都完了。中国缺乏三权分立的监督体系,所以有点自己监督自己的嫌疑,这有些讽刺意义。相信我们的高层,我们的精英阶层早意识到这一点。只是要去变革,很难,因为各种利益阶层盘根错节,所幸新兴的网络力量让大家看到了希望,相信进步的思潮会逐渐荡涤陈腐的观念。所以我说我们的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会给网络民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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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给你交代,你算个屁啊,不服就把你抓到局子李去
亲爱的贴友们:
我们是湖南省宁远县仁和镇草子塘村的村民,现将宁远县政府在我们村及周边村采取各种段进行非法征地,严重侵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自身权益举报如下:
(1)现已丈量并表明分界线约370公顷茶山,和约3公顷旱地。准备动土,说是搞工业园开发建设,我们老百姓根本没有看到过任何国家或政府的有关批文。
(2)补偿标准不公布,不合理,茶山按荒山的标准,没有青苗费和其他的补偿。同样的条件下与周边村的补偿也不一样。
(3)没有与老百姓或村里签一切与征地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他们说是征地却又是按50年,每年付一次很微薄的租金的形式付款。现在和一部分不懂法领取过补偿金的老百姓也是口头协议!如果有上级部门的批文按正规的程序征我们的地,我们村的全体老百姓是极力拥护的!请各位帖友帮我出谋划策!QQ390247560
我们是湖南省宁远县仁和镇草子塘村的村民,现将宁远县政府在我们村及周边村采取各种段进行非法征地,严重侵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自身权益举报如下:
(1)现已丈量并表明分界线约370公顷茶山,和约3公顷旱地。准备动土,说是搞工业园开发建设,我们老百姓根本没有看到过任何国家或政府的有关批文。
(2)补偿标准不公布,不合理,茶山按荒山的标准,没有青苗费和其他的补偿。同样的条件下与周边村的补偿也不一样。
(3)没有与老百姓或村里签一切与征地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他们说是征地却又是按50年,每年付一次很微薄的租金的形式付款。现在和一部分不懂法领取过补偿金的老百姓也是口头协议!如果有上级部门的批文按正规的程序征我们的地,我们村的全体老百姓是极力拥护的!请各位帖友帮我出谋划策!QQ390247560
2017-10-14
#13
大家在义愤填膺的情况下,认为嫖宿不确,而强奸是实,未免稍嫌头脑发热。个人认为还是应待法律调查取证后再作定论。首先,中国的现行法律有些条款本就有些过时。比如,强奸的定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强迫发生性行为的”。我想说的是,如果几个女的违背一吧、男的意志,强迫与之这样呢。当然这种情况很少,但不是没有,外国就有先例。还有,与年龄不足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缘故,皆定性为强奸,是否欠妥。年龄是个死板的限制,而人的思想意识才是主要立法依据。现在的人早熟,13-14岁的女孩早知道所谓性,强奸了。13-14岁的年龄,前辈们以前牵下手都会脸红,他们竟在潇洒的拍拖了。因此,现行法律有些条款,值得商榷。再有,这些10多岁的女孩,有可能是因为暴力威胁,不得不从,也有可能是因为看到钱的份上,采取默认之态度,还有一种,就是不知道自己正和别人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话,无论如何都要定性为强奸,至少是诱奸。看到88%的人都认为该定性为强奸,我认为嫌草率。个人认为还是等法律调查结果出来再做定性,我相信法律调查会给国民一个交代,因为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家如果有,或者是你亲戚家有6岁以下的幼女,人家拿一块巧克力就可能诱骗她……而且也更是不知道在……
畜牲,你认为这不算是强奸而是诱奸吗???????
为什么国家法律要规定14岁这个界,就是因为太小了的人一般还没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你难道还认为现在的人懂得早了就应该把年龄往小了改正吗?你更像野兽养出来的!
畜牲,你认为这不算是强奸而是诱奸吗???????
为什么国家法律要规定14岁这个界,就是因为太小了的人一般还没有一定的辨别能力,你难道还认为现在的人懂得早了就应该把年龄往小了改正吗?你更像野兽养出来的!
作者:异乡人1983 回复日期:2009-04-13 01:00:57
引用《换子疑云》非常确切。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每当看到孩子遭遇不幸际遇都会让我深感压抑。这部片子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但是他们有一个能维持秩序和公正的制度,有不断追求正义和权利的公民。他们在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所以他们是一个进步的,越来越好的,趋于和谐的社会。。。而我们的国家,遇到的问题无法解决,而且越来越恶劣,越来越趋于邪恶,让人看不到希望。
~~~~~~~~~~~~~~~~~~~~~~~~~~~~~~~~~~~~~
这正是让人失望的地方!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难道真的就这样消弭下去,直至消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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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不了杨+,就继续当忍者神龟吧!不用想那么多,想了也没用,徒增烦恼而已。
引用《换子疑云》非常确切。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每当看到孩子遭遇不幸际遇都会让我深感压抑。这部片子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美国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但是他们有一个能维持秩序和公正的制度,有不断追求正义和权利的公民。他们在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所以他们是一个进步的,越来越好的,趋于和谐的社会。。。而我们的国家,遇到的问题无法解决,而且越来越恶劣,越来越趋于邪恶,让人看不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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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让人失望的地方!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难道真的就这样消弭下去,直至消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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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不了杨+,就继续当忍者神龟吧!不用想那么多,想了也没用,徒增烦恼而已。
家在义愤填膺的情况下,认为嫖宿不确,而强奸是实,未免稍嫌头脑发热。个人认为还是应待法律调查取证后再作定论。首先,中国的现行法律有些条款本就有些过时。比如,强奸的定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强迫发生性行为的”。我想说的是,如果几个女的违背一吧、男的意志,强迫与之这样呢。当然这种情况很少,但不是没有,外国就有先例。还有,与年龄不足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缘故,皆定性为强奸,是否欠妥。年龄是个死板的限制,而人的思想意识才是主要立法依据。现在的人早熟,13-14岁的女孩早知道所谓性,强奸了。13-14岁的年龄,前辈们以前牵下手都会脸红,他们竟在潇洒的拍拖了。因此,现行法律有些条款,值得商榷。再有,这些10多岁的女孩,有可能是因为暴力威胁,不得不从,也有可能是因为看到钱的份上,采取默认之态度,还有一种,就是不知道自己正和别人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话,无论如何都要定性为强奸,至少是诱奸。看到88%的人都认为该定性为强奸,我认为嫌草率。个人认为还是等法律调查结果出来再做定性,我相信法律调查会给国民一个交代,因为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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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无论身体发育多么成熟,思想上都不是成人。
哪怕是因为钱,或者其他东西被诱惑,也应该判定是另一方成人的责任。
毕竟她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和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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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无论身体发育多么成熟,思想上都不是成人。
哪怕是因为钱,或者其他东西被诱惑,也应该判定是另一方成人的责任。
毕竟她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和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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