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规定

2019-12-11 13:51:56

目前的房价,让很多普通老百姓望房莫及,但是贷款的出现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福音,大部分家庭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贷款的形式有很多种,公积金贷款就是其中的一种。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呢?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南昌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吧。
【公积金贷款购房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为自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且申贷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首套房须首付30%房款,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可以首付20%,且有按规定偿还贷款的能力,还要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最后,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房屋抵押生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当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房屋的购房人暂限于父母与成年直系子女。

二:需还清首套房贷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与申请商业贷款办理二套房贷不同的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若是二套房,必须还清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而且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另外,根据调控政策,贷款利率也要上浮10%。
【南昌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规定】
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南昌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对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南昌县、新建县、湾里区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安义县、进贤县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据悉,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执行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2015年5月1日之前的,仍执行调整前的贷款政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调整还包括,职工购买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再支付担保费。该政策调整也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2015年5月1日之前的,仍执行调整前的贷款政策。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出台新政细则,贷款最高额度也有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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