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考改革

2019-11-07 20:36:26

  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相结合,实现了一考多用的突破。把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结合起来,学业考试成绩既可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又可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同时又是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准之一,实行“一考多用”。

  规定完成与自主选择相结合,实现了试题呈现形式多样化的突破。将初中开设的所有学科全部作为考试或考查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理化(物理、化学合场合卷)、政史(、历史合场合卷,且开卷考试)、生物、地理均为一份试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分别安排在八、九年级举行。八年级考生物、地理,九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学业考试试卷按指定完成数量的110%超量设置试题,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自由发挥的空间。

  等级评定与星级记录相结合,实现了成绩表达方式的突破。学业考试成绩采取等级评定与星级记录相结合的表达方式。等级评定关注学生的基础性目标,星级记录则关注学生的发展性目标。学业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阅卷,等级制呈现。学生学业成绩以“等级+星”的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E、F、G、H、I、J十个等级,A等以上给予星级记录。

  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实现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的突破。建立了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毕业制度和高中学校招生制度。中招录取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和顺序,按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等级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有政策优惠加分的,按政策加分的高低优先录取;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7科的总星数之和(已获奖加入总成绩等级分的学科星数除外);第三,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星数之和;第四,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则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由录取学校择优录取。同时规定综合素质评价评为B等以下等级的学生,省、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予录取。

  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实现了多渠道择优录取的突破。采取了统一招生与重点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多渠道、多批次高中招生录取制度。将重点中学招生指标按两个渠道分解:85%的指标为统招部分,按学业考试的总成绩等级和科目等级录取学业成绩最优的学生;15%的指标由重点中学自主招生,主要招收推荐生、体艺特长生和学科潜能生。省一级学校为第一批;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为第二批;其他学校为第三批。

  总成绩等级和科目等级相结合,实现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同等关注的突破。总成绩以等级分方式呈现,总成绩等级分由不同科目的等级分相加得到。确定各科目等级分的具体方法为:语文、数学、英语:A为13分、B为12分、C为10分、D为9分、E为8分、F为7分、G为5分、H为4分、I为3分、J为2分。物理、化学、、历史:A为10分、B为9分、C为8分、D为7分、E为6分、F为5分、G为4分、H为3分、I为2分、J为1分。生物、地理:A(含A★和A★★)和B为5分,C和D为4分,E、F和G为3分,H和I为2分,J为1分。体育:A为2分、B为1分。

  总成绩等级分的最高值为91分14个星。总成绩等级关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而科目等级则是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录取时两种等级同时利用、同样重要。

  湖北省宜昌市:高中录取四种方式

  湖北省宜昌市普通高中录取采取四种方式。

  统一划等录取。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划等,差额投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志愿,按照1誜1.1左右的比例划定投档等第线,实行差额投档。

  保送录取。优秀学生保送录取名额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计划的25%左右。保送生推荐名额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确定并下达。保送工作在学业考试前结束,保送生不参加统一考试。

  破格录取。对某一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潜能(不包括体育艺术类)并具有一定成果,而在综合评价中达不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实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比例控制在高中招生计划的1%以内。今年,该市一名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一等奖,但学业成绩未达到示范高中录取标准,学校对其破格录取。

  特长录取。为鼓励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和满足普通高中学校办学需要,普通高中学校还招收了一定数量的体育、艺术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