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筵講章·四書

2019-11-26 16:33:03

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

這是孟子告齊宣王以用人不可不謹的言語。如不得已是謹之至的意思,卑是卑小,踰是過,尊是尊大,疏是疏遠,戚是親近。孟子說:賢才是人君致治之具,而尊卑疏戚,尤國家名分所關。但人之賢否不同,故於進用之際,不可輕忽。須是再三詳審,如不得已一般,謹而又謹,方可進用。蓋尊大之臣賢而用之,固是常禮。然或尊者未必賢,則必就卑小之臣,擇其賢者而用之,是將使卑者得以踰乎尊。親近之臣賢而用之,亦是常禮。然或親者未必賢,則必進疏遠之臣,擇其賢者而用之,是將使疏者得以踰乎戚。夫用其賢而或畧其定分,取其才而不拘乎常禮,是豈可以輕忽而不致其謹乎?然所以致其謹者何如?且如進用一人,左右近臣都說這箇人賢,未可便以為賢而遽用之。眾大夫都說這箇人賢,也未可便以為賢而遽用之。蓋以左右近臣其言未可深信,諸大夫雖職在薦賢,然其中亦或愛憎不同,必是一國之人合口一辭,都說這箇人賢,然後從而察之。夫國人皆曰賢,則其論可謂公矣,猶必察之者,盖世間自有一種人,能同乎流俗,使人人愛之如鄉原,本不忠信,卻似忠信,本非廉潔,卻似廉潔。若用著這等人,豈不壞事?須是審之於眾而斷之於心,親見得其所謂賢者真箇是有名有實之人,然後用之,則於賢者知之明、任之重,而不賢者不得以倖進矣。所謂進賢如不得已者如此,惜乎齊王未之知也。 臣常因是而論之:人君之治天下,莫貴於知人之明。蓋知之不明,則邪正混淆,黑白莫辨。或有非人廁乎其間,則所任雖專,不惟不足以成乎治,而實足以僨乎事矣。然君子每難於見用,而小人不恥於干進,二者尤在於人君審察之如何爾。仰惟皇上登崇賢俊,旌別人才,一賢之進,必合眾論之公,一職之遷,必察其人之素,四方萬國,固已顒然嚮風仰戴歡欣之不暇,允尤望終始此心,終始此道,使倖進者無所容於時,效用者得以行其志,則堯舜三王之治,可復見於今日矣。臣等不勝至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