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字字形的演变

2019-10-27 11:22:19

作者:佚名
  
  从殷商甲骨文字至今,虽然汉字的形体结构依然保持了表意的特点,但在写法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汉字自其产生之始,书体形式就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在秦代有“八体”:“—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代的书体也很多:“汉兴有草书……时有六书:—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许慎注意到了汉字的书体变化,但秦汉以前的文字材料他见得不多,钟鼎铭文见到一些,甲骨文在当时还未发现.所以只是笼统地说:“以讫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汉代之后,又出现了行书、楷书等书体。如果除去特殊用处的书体和形体稍变而形成的书体,描绘汉字书体演变的大脉络,我们可以简单地将汉字的书体发展归结为两大阶段五大书体。
  
  一、古文字阶段
  
  古文字阶段包括从殷商时期的甲骨文直至秦代的小篆这一历史时期。其间流行的主要书体包括甲古文、金文和篆书。古文字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字形带有一定的图画痕迹,象形意味比较浓,采用线条化的笔道、还没形成汉字的“笔画”
  
  1、甲骨文
  
  甲骨文是古代写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午)才被发现,最初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殷墟,所以又称甲骨文为“殷墟文字”。
  
  这些文字大多是殷商王朝利用龟甲兽骨占卜吉凶时写刻的卜辞和与占卜有关的记事文字,故又称为“卜辞”。
  
  甲骨文大部分为契刻,也有少量墨书;有直接契刻的,也有先书后刻的。因大多是契刻的,故又称“契文”。
  
  甲骨文大部分为殷商遗物,近年在陕西扶风、岐山一带的周原等地,也发现了一些西周时代的甲骨,称为“周原甲骨”。
  
  一百多年来,考占发掘有字的甲骨己累计十多万片,甲骨文单字共4500字左右,其中经研究考释,已经释读的约有1700字,现在古文字学家还在继续研究之中。
  
  2、金文
  
  古代铸或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通常专指商、周、秦、汉时期的铭文。因钟和鼎是古代的重器,言钟鼎可以概括其余的铜器,所以又称为“钟鼎文”。凹入的阴文称“款”,凸出的阳文称“识”,故又称为“钟鼎款识”。
  
  金文略晚于甲骨文,是介于甲骨文与篆文之间出现的书体。
  
  商代的金文遗留下来不多,字体与甲骨文比较相近。人们常将周代的铭文作为金文的代表。周代之后的铭文,字体逐渐过渡到篆书。
  
  3、篆书
  
  “篆书”又称“篆文”,可分为“大篆”和“小篆”两类。
  
  “大篆”,是对“小篆”而言的,是秦统一文字之前在秦国通行的字体。许慎所说的“史籀大篆”,是指“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魏晋以下此书全佚。今其文散见于《说文解字》和后人收集的各种钟鼎彝器之中。
  
  “小篆”是在“史籀大篆”的基础上形成的。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割据而形成“文字异形”的局面。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个的大帝国。上的高度统一,必然要求文化上的大一统,要求文字的统一,于是,“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爱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李斯、赵高、胡毋敬等人是这次统一文字的积极参与和制定者。
  
  小篆较之大篆,形体笔画均已省简,而字数日增,这是应时代的要求所致。从甲骨文、金文到大篆,从大篆到小篆的文字变革,在中国文字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占有重要地位。
  
  二、今文字阶段
  
  4、隶书
  
  隶书发端于周末,1980年在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战国秦墓中出土有木牍两件,上有墨书,字体与大篆有很大不同。具有简省盘曲、笔道改圆为方的显著特点。且字形不像篆书那样长方形,而呈扁方形。用笔也不似篆书的粗细均匀,而是轻重顿挫,已经略有“蚕头燕尾”之势,可以看作隶书之滥殇,是由篆向隶过渡的字体。
  
  隶书之名的由来,有种种说法。《汉书·艺文志》:“是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也。”这是说,因为施用于徒隶,所以称为“隶书”。另一说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幽系云阳,增减大篆体,去其繁复,始皇善之,出为御史.所以称其书体为隶书。
  
  至于程邈造隶之说,自古颇为流行。但隶书的形成是个渐变的过程,上文已经说到,战国时一些文字就有了隶书的笔态,隶者篆之捷,趋捷趋简是文字书写的大趋势,应该说,是广大汉字使用者造就了隶书这一书休,程邈可能是曾经对它加以整理规范,而不是独自创造了隶书。
  
  存世的秦时隶书,以《云梦睡虎地泰简》为代表。其字化篆书的纵势为横势,字形不是长方形而趋于正方或扁方形;它已经摆脱了篆书用笔均匀圆转的特点,变成了横直的笔势。这种由篆向隶过渡的字体.书法家称之为“古隶”。
  
  到了汉代,隶书代替篆书而成为标准书体。字形扁平、波笔捺脚成为隶书的显著特点。从隶书始,形体从线条转为笔画,标志着汉字由“古文字”阶段跨入了“今文字”阶段。
  
  5、楷书
  
  隶书对篆书来讲,是极大的进步,是汉字发展史上的—大飞跃,是今文字阶段的开山书体。其书写比盘曲诘诎的篆书简便得多,但其形要求“蚕头燕尾”、一波三折,写起来仍然不很快捷。许慎《说文·叙》中所说“汉兴有草书”,就是将隶书又加以简化而成的一种字体,因其草率而就,故称为“草书”。草书虽书写快捷,但书写草率,辨识不易,且无统一标准,漫漶无纪。为纠其偏,楷书应运而生。所谓“楷书”,意思就是可以作为典范楷模的书体。
  
  楷书萌芽于东汉末期,《晋书·卫恒传》:“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可惜其字今已不可得见,其“楷法”也就无从察考了。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书体,表现出鲜明的半隶半楷的特征,如三国吴凤凰元年(公元272年)的《谷朗碑》、东晋大亨四年(公元405年)的《爨宝子碑》等,都可以看出隶书向楷书过渡的
  
  明显痕迹。至隋唐,楷书完全脱离隶法,发展成熟为一种新的书体。
  
  楷书形体方正,行笔平直,减省了隶书笔画的波磔,书写更加快捷方便。这种横平竖直的方块形结构,一直保持至今,成为正体汉字的典型特征。(来源:中华五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