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擅用他人作品被判侵权

2019-11-24 17:00:57


晨报讯(通讯员王玥记者冒群)无意间在朋友圈看到令人拍手叫绝的摄影作品,公司负责人一时冲动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而且还不署名!近日,江苏一个微信公众号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吃了官司。昨日,江苏高院公布了此案。
陆飞在摄影圈中小有名气,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蹲守在苏州多处景点延时拍摄2万多张照片,最终创作出一部震撼人心的延时摄影作品《大美苏州》。不多久,陆飞就在朋友圈看到一微信公众号制作的《你可知道苏州的美》网页,网页中加载的赫然就是自己的作品,阅读量还很惊人!原来公众号的管理人员无意间发现了陆飞的延时摄影作品,觉得非常符合这期的主题,便将作品重命名为《你可知道苏州的美》上传了上去,由于时间紧张,也没有来得及找到作者。
陆飞要求微信公众号立即删除其发布的作品,并要求赔偿道歉。然而微信公众号方面称,擅自使用陆飞的摄影作品的做法确实欠妥,可公众号并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反而对陆飞作品的推广起到了促进作用。
最终,微信公众号同意将网页删除,但拒绝道歉赔偿,陆飞将该微信公众号的营销公司告上法庭。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由微信公众号的营销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陆某3万元。(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