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三必修一历史知识: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2019-11-23 10:40:24

  1.先秦:西周—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建诸侯的制度,是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封建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诸侯要服从命令,按期纳贡,随从作战。作用:初期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后期造成了割据,削弱了奴隶制);战国—商鞅变法建立县制。

  2.秦汉:秦朝—郡县制(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任免);两汉:刺史制度的演变(监察—地方行政:汉武帝时实行刺史制度,刺史级别不高,但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郡国并行与王国问题的解决(汉初郡国并行;其中,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附益法”、“左官律”,逐步解决了王国问题);编户齐民制度(既是赋税制度,也是户籍管理制度)。

  3.宋元:北宋—知州与通判相牵制;辽—蕃汉分治(辽实行“蕃汉分治”,南面官任汉契人,统治汉人渤海人;北面官是契丹人,统治契丹少民人;北面大于南面官);金—猛安谋克制(兵农合一,加深了女真族的封建化);元—行省制度(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中书省直辖河北、山西、山东;蒙古地区为岭北行省;东北地区为辽阳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