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9-07-18 12:49:24

1 2 下一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流程,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405(在各省招生的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3、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330013) 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344000)
  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6、隶属关系: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共建
  7、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教、艺兼备的多科性大学,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选拔培训基地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人才培养基地。现有南昌、抚州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000余亩,在校生30000余人(含留学生)。毕业生就业率在江西省高校中一直排名前列。
  学校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其中1个国防紧缺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江西省高水平学科(一级学科),并具有工程硕士(10个领域)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68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管理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国防军工专业、1个国防重点专业、1个国防紧缺专业、14个江西省品牌专业。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井冈学者”1人、“东华学者”2人,具有博士学位300余人,博士生导师20人。同时,学校还聘请了200多位国内外兼职教授。学校由中国工程院钱七虎院士担任名誉校长。
  学校科技实力雄厚。拥有“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放射性地质与勘探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国际原子能机构参比实验室等10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是国际原子能机构铀矿地质、同位素水文学高级培训中心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东亚地区同位素水文数据库主办单位,多位教授受聘国际原子能机构咨询专家。学校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2012年科研项目经费突破1.2亿元。近三年来,学校发表科研论文6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及SSCI收录10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译著80余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学术联系,并互派留学人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 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英语专业(本科)的考生,原则上需通过英语口试,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