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点高校定向招收5万农村学生

2019-11-03 19:02:45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对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本报北京4月3日讯(记者 万玉凤)为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今天下发通知,对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知明确,今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河南、四川等10省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教育公平、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高等教育机会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在通知中明确,今年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为5万名,由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要求高校要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由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可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通知强调,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

  为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通知指出,要探索完善投档办法,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在报考条件上,对考生的户籍、学籍作出了严格要求。通知明确,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通知要求,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和违规查处。各地要建立教育、等多个部门联合审核户籍、学籍的工作机制,严防资格造假。加强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审查,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

  强调,各地各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布有关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